奏鸣曲与交响曲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,古奏鸣曲式经过G.B.普拉蒂、斯卡拉蒂、C.P.E.巴赫、J.S.巴赫等的实践,到J.海顿时期发展为由3部分组成的奏鸣曲式奏鸣曲和奏鸣曲式的区别是什么,奏鸣曲式的前身古奏鸣曲式,是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上半叶形成的。

奏鸣曲和奏鸣曲式的区别是什么

1、奏鸣曲和奏鸣曲式的区别是什么?

奏鸣曲式是曲式的一种,包括三个部分,即呈示部、发展部、再现部一种多乐章器乐套曲,亦称奏鸣曲套曲,由三、四个各具特色的乐章组成。16~17世纪时泛指各种器乐曲,18世纪起指器乐的独奏曲(如钢琴奏鸣曲)或独奏乐器与钢琴合奏的器乐曲(如小提琴奏鸣曲等)。各乐章的基本特点与曲式为:第一乐章快板,奏鸣曲式;第二乐章慢板,变奏曲式、三部曲式或回旋曲式;第三乐章小步舞曲、诙谐曲,或复三部曲式;第四乐章快板或急板,用奏鸣曲式、回旋曲式或变奏曲式。奏鸣曲与交响曲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

2、奏鸣曲式的发展由来

奏鸣曲式,这一名称,最早是A.B.马克斯在他的《作曲法教程》中最早提出来的。奏鸣曲式的前身古奏鸣曲式,是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上半叶形成的,这种曲式是一种二段式。第1部分在主部之后有一个连接部,起转调作用,副部则在属调出现(或主部是小调,则副部往往用关系大调),第2部分则将主部改在属调出现,或用主部的一部分在几个不同的调上展开,然后将连接段改变,使副部在主调上再现。这种曲式不论第1部分还是第2部分都各自反复一遍,例如G.塔尔蒂尼的《小提琴及通奏低音奏鸣曲》的末乐章和D.斯卡拉蒂的《a小调钢琴奏鸣曲》等,古奏鸣曲式经过G.B.普拉蒂、斯卡拉蒂、C.P.E.巴赫、J.S.巴赫等的实践,到J.海顿时期发展为由3部分组成的奏鸣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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